发布时间:2015.04.02 19:43
返回 “管理资料” »工程报修与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酒店报修与维修程序,使各部门报修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职责分工
(一)各使用部门管理人员(领班或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故障上报和维修后的确认。
(二)负责划分:
1、工程部总监负责、维修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解决,饭店各设施的大修改造、上报、处理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工程部经理、领班负责协助处理维修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调度维修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负责故障报修的接收、派工、督导检查、确认和反馈工作。
3、质检人员负责报修与维修运行情况的检查督导。
第三条 报修、维修流程
(一)报修
使用部门报修 工程部分管区域领班接单分单,派工程人员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维修人员将维修单上交分管区域领班并将维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
(二)报修单
后勤部门报修均以报修单的形式报修。
后勤部门报修 工程部分管区域领班接单,派工程人员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维修人员将维修单上交分管区域领班并将维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
第四条 报修维修要求
(一)各部门报修人员及工程部接单人员均为部门指定管理人员,便于对维修的把关和控制。
(二)报修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00之前,晚上5:00之前,以便工程部进行班前派工。
(三)报修部门填写注意事项:设备名称、部门、地点、等级、故障原因内容;报修人、报修时间自动生成;在备注栏内填写报修内容,内容填写要清楚,上传至工程部。
(四)工程部分管区域领班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接单,接单时间为上午7:30-8:00,下午12:30-1:00,晚上4:30-5:00。整理分派给维修工,由维修工根据报单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五)工程部员工维修完成后,须由使用部门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所使用的材料、数量、完成时间。
(六)工程部领班,每日对完成的报修进行检查,特殊情况没有完成的(没有配件、其他原因)可向报修部门当面或电话沟通。
(七)使用部门报修完成的完场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须24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完成。
(八)各部门如遇停电、停水、漏水、漏气等紧急情况可电话知会工程部紧急抢修。电话:
第五条 处罚措施
(一)各报修部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报修内容,对存在内容不清,错报者,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元至80元的违纪处理。
(二)工程部各分管区域管理人员,按要求准时接收报修信息,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出现不按规定接单、派工,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元至80元的违纪处理。
(三)工程维修人员要根据报修内容及时到达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现场由使用部门人员签字确认注明所使用的材料及数量,回工程值班室后,及时将维修单上报分管区域领班并汇报维修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未按规定签字、上交不及时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20元至80元的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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